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当孩子处在纯母乳喂养阶段时,倘若母亲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会按照“保护儿童利益原则”将孩子的
监护权赋予其母亲。
原因在于,婴儿正处在哺乳期间,他们对母亲的依赖性较强,更加迫切地需要母亲的细心呵护与照料。
为了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并维护其正当权益,从长远角度考虑,孩子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将会更为适宜。
然而,上述规定并非一成不变,若在此情况下出现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未履行
抚养义务或有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茁壮成长的状况,那么父亲亦可依凭此种情况向法庭申请索要
孩子的抚养权。
简言之,法院会全面关注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此为基础作出最为有利且符合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