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第三者通常并未获得直接参诉的资格与权利。
但是,倘若有过错的一方在其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转移、赠与夫妻共有的财产给第三者的话,无过错一方有权依法
申诉,请求该第三者予以归还。
同时,如果该第三者清楚地了解到对方已经
结婚,却仍然选择与其维持不当的男女关系,那么从道义的角度来说将遭到社会大众的指责。
然而,在法律层面上,目前尚未出台任何明确针对第三者的直接惩罚性规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无过错一方可以以对方存在
婚外情行为作为理由,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并且在进行
财产分割的时候,力争取得更为有利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