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申请乃在
诉讼进程之中,
当事人或其
诉讼代理人为追求法定合理之事由,向法院恳请延迟相关案件的审理周期。
其中常常见诸报端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对于特定到庭人士及其他诉讼参战者突如其来的正当不便而无法出庭;当事人在关键时刻面对回避申请的困境;需要向新
证人实施通知并征集他们至法庭作证,搜寻新的
证据资料进行重新评估与勘查,甚至需要进一步调查补充等事项。
关于延期审理的申请,应提前在法庭正式审理此事之前
递交,且书面呈现为主要形式。
法院将全面审查此项申请,经过审慎思考后,如果确信申请人所提诉求具备合理理由且确有必要实施延期审理,将作出相应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延期审理的申请并不一定都会得到批准。
倘若申请理由不尽完善或者违反了法定条件,法院将会驳回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