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件的
诉讼费用支出问题,往往需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首先,原告有责任预先缴纳
诉讼所需的全部款项。
然而,最终的费用负担方式将会依据每个案件特有的复杂状况来裁定。
如果经过法庭审理后确认
夫妻感情破裂,同时
当事人对于
财产分配以及子女
抚养等相关事宜均无异议,那么诉讼费用便可以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
反之,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严重过失,从而引发了
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该方承担超过一半的诉讼费用。
而倘若法庭认为双方并无足够
证据证明其感情已破裂,进而判决
不允许离婚,此时诉讼费用将由原告独自承担。
然而,若是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达成
离婚协议,诉讼费用的负担比例可以由各方自行商议确定;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最后的决定权将归于法院。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应当以公正合理、符合案件实际情况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