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个人自身拥有的婚前置业之房产,根据普遍认知和法律规定,一般原则是可以视为个人私有之财物,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也不必配偶的签字就能够将其赠与自己的父母。
这是由于
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或延续而自动转变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针对此类房产采取了大型的改良、重新建设等使得其价值大幅度增长的措施,那么这种增值部分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资产。
在此种情况之下,若要实现此类房屋的赠与,就很可能需要得到配偶的签字同意。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着手办理
房产赠与手续之前,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并严格按照他们的指导来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从而
保证您的赠与行为具有充分的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