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家庭法律体系之中,并无明文规定所称的“
净身出户”。
然而,下列两种情况在
离婚诉讼中可能会导致一方被判决在
分割财产时受到限制或部分财产不予分割:首先,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制造
虚假债权试图侵吞另一方应得的财产份额;其次,如果一方向法院承认自己犯有严重错误,例如
重婚罪、与他人生育子女、
家庭暴力、对配偶虐待、遗弃等恶劣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双方能够在法庭之外协商出一个一致的解决方案,其中一方自愿放弃所有的
财产权益,以换取所谓的“净身出户”,只要这个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也应该被视为合法有效。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净身出户”并非绝对的现象,其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特定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在形成这一制度安排过程中所依据的公序良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