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争议
申请仲裁之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若无明确法律
法规对此期限进行界定,则须依循
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
通常来说,民事普通
诉讼时效的最长时限为三年。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该期限应自
当事人明知或推定应当知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遇特殊情形,例如某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等导致时效中断,自该中断之时点起,
仲裁时效的期限应予重新计算。
此外,对于涉及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
出口合同的争议,
仲裁或
诉讼的时效期限延长至四年。
在处理房产争议的过程中,具体的仲裁时效仍需根据实际
纠纷状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加以甄别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