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法院将限期 7 日完成受案审查。
然而受理后,关于送达
传票的具体时间将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及其所处的法院工作整体部署而有所不同。
大致而言,对于那些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所需的传票送达时间可能会更快些许,大概在 15 个工作日左右便可以达致。
至于普通程序案件,则预期需
要约 30 个工作日来实施传票的送达。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估计,如果遇到的案件错综复杂或者对被告的送达存在难度等问题时,那么送达时间就有可能被延长。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您发
起诉讼以后能够提供精确的被告联络信息及住址,并且法院的各项事务也进展顺利的话,那传票送达将会得到比较迅速的实现。
另外,您还可以在提起
诉讼之后,通过登陆法院的案件查询系统或者直接与承办该案的法官进行沟通,以此来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