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离婚案件,如在
二审裁决书宣告原告
撤回上诉后,若无任何新的情势变化或理由作为支撑,则规定在接下来的六个月期限内不得再度提起相同
诉讼;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出现了新的情况或理由,或者自上一次撤回上诉之日起已经过去了六个月之久,那么
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新的
起诉申请。
这里所称的“新情况”和“新理由”,通常指被告出现如严重
家庭暴力、恶意转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共有财产、以及其他可能对原告产生实质性损害的新情况和新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
离婚诉讼中,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关注焦点始终围绕着判定夫妻情感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这一核心问题展开。
因此,当再次发起
申诉时,当事人应当对相关
证据进行周密策划与准备,以便为自身申诉主张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