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判定犯有
盗窃公私财物之行为者,若金额达到了法定较大标准或存在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持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
情节严重的情况,便会依法定罪判罚,即构成了侵犯
财产权益类
犯罪的“盗窃罪”。
然而需特别指出的是,任何
犯罪行为只要已经超越法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都不能再继续要求进行
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来说,盗窃罪法定最高的
刑罚定格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无论过去多久都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超过十年后将不会再被追诉;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需要等待十五年后才能取消
刑事追诉;至于法定最高刑达至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罪犯,则需要等待二十年方可放弃刑事追诉权利。
但是,如果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必须要对某案进行刑事追诉的,那么就必须上报并申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在此提醒各位,一旦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启动
立案侦察程序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被告人采取各种手段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相关的追诉时限将不被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