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领域中,倘若造成他人的轻度伤害,然而却缺乏充足的
证据支持,往往会使得对相关人员的定罪与
量刑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
刑事诉讼的定罪环节必须满足“证据确凿且充分”的严格要求。
证据作为判定
犯罪事实的核心要素,涵盖了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词、受害者陈述、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护、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记录、视听材料以及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
若现有的各种证据并未能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无法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导致他人轻度伤害的行为,那么依据“
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我们便无法对其进行定罪与
判刑。
然而,如果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能够获取到新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进一步证实了犯罪事实的存在,那仍然可以遵循法律程序,依法追究他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