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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去民政局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条文所规范下,夫妻双方需本着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必须向户籍地所在的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方能正式生效。
然而,在完成离婚申请之后会有一个为期至少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均应保持冷静和理智,不得擅自做出任何可能影响离婚决定的行为或言论。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务必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回到登记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逾期未提出申请,则被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因此,除非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例如经历家庭暴力等情况之外,双方同意离婚并前往民政局当日是无法立即取得离婚证书的。
唯有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双方再次共同前往并提交书面申请,才有望成功领取离婚证书。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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