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提醒:
在处理房产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09:06:01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前个人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以保障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在婚姻期间注意保存共同还贷的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离婚时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证据争取应得补偿。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让父母保留好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等,明确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想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8 08:48:28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个人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2025-12-28 07:48: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不同购房情形下房产归属不同,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协商不成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并补偿另一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自然是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情况,既要保障产权登记方权益,又要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是为保护出资方子女利益。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体现公平原则。若在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合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8 07:13:49 回复
咨询我
不同情形下房产归属及处理方式不同。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婚前购房可进行财产公证,明确房产归属。
2.婚后涉及父母出资购房,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房产归属。
3.离婚分割房产时,积极收集出资、还贷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8 06:15: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