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之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迟延缴纳
物业费用之
民事诉讼请求之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
此项时效从
受害人对于自身权利之受损以及
责任人所知悉或应当知晓之日开始计算。
当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索要物业费用之时,其必须在该时效期限内启动
诉讼程序。
然而须特别留意的事项在于,若物业服务企业在时效期内已经向业主主张过权利,诸如发放
催收通知书等方式,则时效将可能发生中止,自此次中止及相关程序终止之日算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公司理应适时行使其权利,而业主亦应准时履行缴纳物业费用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