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实行
有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乃是表示,股东仅需以其认购的股票份额作为界定,对公司负担起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由于公司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因此必须负担起其全数资产以偿还
公司债务压力。
然而,股东仅须在自身
出资额度内,亦即其所持有之股票价值范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例如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试图逃避
债务,并严重损害了公司
债权人的权益时,他们有可能需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需承担有限责任,但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合法运营企业,以防止出现任何可能突破有限责任界限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