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顺利步入终点程之前,例如当面临
离婚诉讼时,对于按份共有房产的处置方式,往往取决于事先房产份额规划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志。
倘若双方都能达成共识,便可以依照彼此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协商的解决方案。
举例来说,若一方能完全掌控房产所有权,则应给予另一方相当比例的
赔偿或补贴。
然而,若协商并未达到预期成果,通常情况下需参照以下多个层面的因素来权衡:如房产的购置来源、双方对整个住房过程中所贡献资源的多寡、再如双方当前的经济进展状况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极有可能做出
房产归属某一方的裁决,而该方必须按照房产份额的市场价值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或者选择将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收益将根据各人所占份额进行公平分配。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房产是在夫妻婚后购置的,并且双方对份额的划分并无明确约定,那么通常会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时原则上应以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