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一般视为双方自愿支出,通常要不回去。不过要是男方能证明消费是借款性质,就有可能要回。解决方案是先和男方沟通解释共同消费情况,表明这是恋爱期间正常开销。若男方坚持起诉,那就积极准备证据,比如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是共同消费非借款,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1 23:16:43 回复律师解析 如果是属于赠与性质的,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钱: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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