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体系中,通常而言
抚养费需支付至子女年龄满 18 周岁为止。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时,尽管子女已经步入成年行列,但仍然在高中及以下阶段接受教育,或是由于身体状况、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此时父母依然负有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的义务。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进行商议,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由
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程序来作出最终裁决。
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因此,虽然18 岁通常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即刻终结抚养费用的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