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书面
欠条的前提下,依然有可能追索到应有的欠款。
然而,这需要综合利用各类补充
证据以展示出
债权债务关系的现实存在,例如债权凭证(如转账记录)、
口头协议(如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能够显示双方同意借款以及实际支付借款的相关证据。
此外,如果能提供
证人证明实际发生的借款事件,恐怕会进一步提高成功讨回欠款的几率。
然而,所有证据都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其所证明之事实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因此,当考虑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务必将借款的全过程、具体时间安排、涉及的资金数额、使用目的等决定性信息进行详细阐述。
假如所搜集的证据充足且足以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即使缺乏欠条这样的直接证据,仍然有较大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所欠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