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诉讼的重大事项中,假设
当事人因身患重疾或者遭遇
不可抗力等异常状况使得其无法按时出席法庭审判流程,那么他们应提前向
管辖该案的
司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原定的开庭日期进行适当的延期。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而无故缺席,那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例如,如果系原告方未提供合理理由而拒绝出庭,那么被告方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该次
起诉进行撤回处理;倘若被告方未能给出合理的缘由加以解释并逃避出庭,这并不妨碍法院对案件进行正常的审理工作,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往往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表达明确的立场和态度,以方便法院准确地判断出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达到破裂程度等关键性的事实。
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能够尽可能地出席庭审活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