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诉讼案件中,如面对被告在
一审与
二审阶段皆未出庭的情况,法院全局考量后一般依据原告所呈交的各项
证据材料,来分析判定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无可挽回的破裂,以及基于此爆发出的其他相关事项的真相。
若原告所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能够有力地印证原被告的感情确实已经破灭,如同多角恋或者
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劣事例,甚至是达到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的法定标准;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做出
离婚判决的决定。
但是若原告的
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法院一般不会贸然做出离婚判决。
至于关于
财产分配及未成年子女
抚养的事宜,如果对方未能出席法庭或相关事实无法被明确查证,则可能暂时搁置,等待日后
当事人参与审理或提供更加充足的证据后再做妥当处置。
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将视乎各项证据资料的充足程度,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