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申请人在
司法程序中即为原告这一身份较为常见,然而这种情况并非必然如此。
事实上,保全乃一项法律制度所创设之手段,其初衷在于防范被告在
诉讼进程之中采取各种行为将金钱、资产等进行隐瞒或者转移,以便防止潜在的执行风险并
保证未来生效裁决的权威性及可执行力。
在特殊情形之下,如反诉这一复杂的诉讼形式中,原告也可能被迫变身为申请人角色。
除此之外,当介入本诉的第三方
当事人具备独立的民事请求权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亦有可能成为申请人。
总而言之,对于申请人的身份认定应当视具体诉讼状况以及当事人各方的主张而定,不应武断地把申请人仅仅局限于原告这一单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