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被列入我国的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基于此种地位,个体自行销售该类产品通常缺乏法律依据且行之无效。
依照现行诸多法律
法规,任何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贩售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以及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均将被视为
违法乃至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若所售卖的鹿茸系由人工养殖并已通过合法的审批及许可程序,在此前提下,只要其符合相关法规条例和操作流程,那么便是合法合规的。
然而这种情况仍然要求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以示证明。
总的来说,在无法提供合法手续以及来源证明的情况下,个体私自销售鹿茸的行为是受到法律明确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