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协商一致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以此保障变更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
(二)无法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居住地,否则可能引发纠纷。另一方若认为变更不利于孩子成长,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恢复孩子原居住地或变更抚养权。
(三)直接抚养方因合理原因需变更孩子居住地,应提前与另一方沟通,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