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
举证责任的配置主要遵从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首先是“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
该原则意味着原告必须承担起证明
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
侵权领域,举证责任的分配则会发生倒置。
例如,在涉及到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他人受损害的
侵权诉讼中,加害方需要就受害者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进行举证;而在
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诉讼中,责任方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项以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未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等。
再者,对于
共同危险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中,如果实施危险行动的
当事人无法证明其行动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话,便应对此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举证责任的配置需要依据具体的侵权
类别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加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