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自然人权益受损的索赔审判流程之中,一旦获胜的
诉讼得以确立,
诉讼费用便通常交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承担,它与诉讼费用的
处理方式并非完全相同。
一般而言,法庭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通过判决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费用这一责任。
另一方面,在涉及律师服务费用的问题上,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或者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
知识产权纠纷中对于
侵权方应当承担律师服务费用有明确规定,否则通常情况下,聘请律师的一方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
然而,在某些涉及到
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中,若双方在和解或调解的过程中达成共识,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服务费用,那么就应依照该约定进行执行。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承担相对明确,而律师服务费用的承担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