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未经
商标所有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之
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合并市竞争品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完全一致或者形似度极高的商标,这种行为极易让
消费者在购买时出现混淆和误解。
换言之,就是用人为的手段,盗用他人已经合法注册的著名商标,以任何手段在市场中销售类近乃至相同的商品或服务,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同时,未经商标所有人允许,擅自仿制、自行制作他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标识,以及销售这些未经授权而生产出来的商标标识,都属于侵犯他人注册
商标权的行为。
此外,未经商标所有人的默许,随意更改其注册商标,然后将这些经过修改的商标标识用于商品上,并再次投放市场进行销售,同样也是一种严重的
商标侵权行为。
总而言之,要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最为关键的因素就在于可能会不会使得消费者对于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来源产生模糊和错误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