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乃指合同受损方在合同得以妥当履行之后可能实现并获得的经济上的财产回报。
就
违约责任而言,常见且适用的可得利益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以及转售利润等多种形式。
其中,生产利润是约定条件下工厂按照合同如期进行生产活动后应得的利润;而经营利润则类似于商店依照规定运营所能获取到的利润;至于转售利润,则是指一方购买商品后再行转售所预期能够获得的利润。
在确定可得利益损失
赔偿金额时,通常需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多重法律原则。
此外,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赔偿的一方,还须承担
举证责任,以证明可得利益损失确实存在并且其具体数额已经明确。
总的来说,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目的在于使非违约方恢复至合同正常履行后的经济地位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