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完成时间会因其复杂性以及所适用的法律程序的差异而出现多种可能性。
通常来说,对于采用简便程序处理的案件,其预定的审结期限为自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以内。
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而言,法定的审限要求则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须在六个月内予以审结。
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且需要延长审判周期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的时间。
如果仍需进一步延长,则应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鉴定、公告等环节,那么这些额外的时间将不会被纳入
审理期限之内。
总的来说,具体的审判完成时间无法简单地进行概括,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您参与
诉讼的过程中,务必与您的律师保持密切的沟通,以便及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