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中,关于出轨及
非法同居行为的相关规定,主要涵盖了其中的
婚姻家庭篇章部分。
然而,“出轨”这一词汇并未被明确界定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但是,当某一方
当事人存在此类行为时,便有可能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作为评估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
至于所谓的“非法同居”,通常是指已婚人士与其他非配偶的异性,在未以合法夫妻身份公开表明的情况下,长期且稳定地共
同居住。
在这样的
离婚事例审理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提出要求对方进行
损害赔偿的诉求。
若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
刑法,例如,构成
重婚罪,即已婚之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对上述的出轨和非法同居事实加以认定,实则需要依据具体的
证据,例如
证人证言、书面证据以及实
物证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