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修改或变更合同通常被视为违背
合同义务的行为。
当一份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其对于
签署合同的双方均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效力。
除非签订的合同中经由各方明确授权允许一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权力单独进行合同的修改或变更,或者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的情况下,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而擅自对合同的核心条款,例如合同价格、执行方式以及
执行期限等进行修改或变更,都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
对于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的责任形式可能包括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失、向受害方支付
赔偿金等等。
如果因为违约行为导致了受害方的
经济损失,那么
赔偿金额应该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可能会带来的预期收益。
然而,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