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告提起上诉申请
房产纠纷案的再审,正常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前提条件:首先,原告必须拥有新鲜出炉的有力
证据,而这些新的证据不仅要能够有效地推翻原有的判决或裁定结果,更应具备实质性的影响力,并非仅仅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其次,原先做出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
主要证据,很可能存在被
伪造的情况;再次,若原判决或裁定在适用于法律方面出现了明显的错误,包括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及运用存在过失;另外,如果审理事例的法官存在
贪污受贿、袒护偏私、任性枉法的行为,亦会影响到最终判决或裁定的公正性;最后,只要违反了法定程序,都有可能误导事例的正确判决或裁定。
值得一提的是,再审申请必须在判决或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但是,如果存在上述提到的
新证据等法定情节,则可以从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