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购
买房产的
定金在特定情形下方有权利被卖方拒绝退回。
定金除具有法定
担保作用外,更能确保
买卖合同能够顺利实现。
假如业主由于自身原故而造成交易终止,例如主观上决定放弃购买,卖方则通常无须返还定金。
然而,若由于买卖双方均不能控制的因素,造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如就合同各项细节未能达成共识,或卖方发生
违约行为,如未按照承诺提供相关房屋的详细信息、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此时卖方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业主。
总而言之,是否需要退还定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双方的契约进行分析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