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下,尚未进行分割的遗产并不受
诉讼时效的约束。
根据相关规定,自
继承程序启动之后,若其中某位或某些
继承人并未明确表示出对所涉遗产的弃权意愿,在此情形之下,应被视作已接受了该继承遗产的事实。
若在这期间,该待分割遗产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各继承人亦未做出弃权声明,那么此项遗产将归纳至全体继承人共同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继承人均有权随时提出
财产分割申请,而且这种权利并不受到诉讼时效的任何限制。
然而,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当涉及到因
遗产继承引发的纷争时,如
继承权争议等事例,诉讼时效
法规则将自动生效,通常其
有效期为三年,从继承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算起。
然而,自继承之日起,若经过漫长的二十年岁月流转后,对于此类纷争,任何继承人都不再具备
起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