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之数额并非恒定不变之规,而是需由缔结各自主张之合意进行磋商界定。
然而,基于法律之规定,若约定之违约金高出造成之损失甚多,则
当事人有权提请法院或
仲裁庭给予调整使其趋于合理;而当约定之违约金远低于所受之损失时,则可申请增加。
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往往是以违约方实际承担之损失为参照系。
此种损失应涵盖履约后可获取之利益,且不得逾越违约方在合同缔结之时所能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之因
违约行为可能引发之全部损失。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或仲裁庭须结合合同履行状况、违约方过失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各种因素,对违约金之合理性作出综合评估与裁量。
总而言之,违约金之具体金额需依据特定合同及其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