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宅基地拆迁所涉及到的补偿权益问题,其性质与状态取决于各具体情境。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而,宅基地之上修建的建筑物则归属于相应的
房屋所有权人。
若被
拆迁者为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并且在该宅基地上拥有合法建造的房屋,那么关于这座房屋的价值补偿、
搬迁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权益,通常都应归属于被拆迁者。
至于宅基地本身的土地补偿部分,在此种状况下,将会分配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而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再次划分。
然而,某些地区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情况会将部分土地补偿款项直接发放予被拆迁者手中。
总的来说,
宅基地拆迁补偿权益的最终归属,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