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凭借借款而打下
欠条这一事件,在通常情况下并不等同于诈骗
犯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诈骗罪是指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
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无偿还意愿,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借款并写下欠条,之后亦未有任何还款计划,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然而,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并无
欺诈恶意,即使后期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期还款,也仅仅属于
民事纠纷范畴内的
债务违约问题。
在此种情形下,
债权人有权通过
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债权追索。
总而言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人在借款当时的主观意图以及具体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