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未成年的子女是无法直接委托律师进行会面交谈的。
在法律层面上,委托人想要委托律师进行相关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
民事行为能力。
而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通常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
法律行为实施都需要由
法定代理人进行
代理或者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以及追认。
然而,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比如说当涉及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且法定代理人无法有效履行自己的代理权或者存在严重的
利益冲突之时,经过法律程序的界定与许可,或许能够做出一些特殊处理。
但是,这类状况普遍较为复杂且罕见。
总括来说,从一般的角度来看,未成年的子女并不能独立地委托律师进行会面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