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那么该份预售合同则具有
法律效力。
首先,开发商必须获取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预售
合同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如未能获得此证,预售合同很有可能被视为无效。
其次,预售合同中的条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尤其要确保合同双方拥有清晰确定的权益与责任、房屋本身的主要技术参数以及交房条件、时间等细节问题得到妥善安排。
此外,合同的签署也必须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逼引诱等
非法行为。
在此特别强调,如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署预售合同,购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回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其
赔偿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并且还可进一步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预售合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需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