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占用基本农田兴建养殖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针对这种情况,行政执法机构通常采取以下方式处置此类
违规行为:第一步,即向
当事人发出“限期整改令”或“环境治理通知书”,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自行恢复原来的种植环境。
若在规定期限之后未能完成整改工作,则有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
处罚。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非法占用的耕地面积过大或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那么当事人甚至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因此而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那些已经建成的养殖场,行政执法机构也有权依法予以拆除。
除此之外,还需额外承担因兴建养殖场给农民所带来的耕地受损补偿费用。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所有打算投资兴建养殖场的企业事先严格审查和核实土地性质,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因违规操作而招致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