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全资
子公司未能
实缴其股本金时的处理方法需要全面考虑多种复杂的因素。
首先,我们应当仔细查阅
公司章程中关于实缴股本金的明确规定,这些条例包括规定的实缴时间节点、
违约责任等等。
若是没有按时足额地缴纳股本金,那么该股东可能会被强制要求向公司补交缺少的部分,同时还需要向已经按期足额缴纳了
投资款的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都有权利要求那些尚未实缴股本金的股东尽快履行他们的
出资义务。
除此之外,如果未实缴的股本金对公司的正常运营或者偿还到期
债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那公司的
债权人在特定的情况之下,甚至有可能向上诉要求那些没有尽到出资责任的股东来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无法偿还的
债务承担补充性的
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