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有效期”问题,实际上并不成立。
它所承载的义务在于精准地判定并划分事故责任,这对事故
赔偿的解决以及可能触及的法律程序至关重要。
通常来说,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自现场调查的次日算起,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若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类型的案件,则需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与驾驶员
身份信息后的相同期限内完成
认定书的制作;对于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的事例,则必须在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书的编制。
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旦作出,若
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
然而,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例如
民事诉讼,该认定书将作为关键
证据之一,其证明效力将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进行严谨的审查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