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乃特指具有
非法占有的主旨的持卡人,在超越规定的限额或期限进行透支后,未按期如实偿还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缴依然满三个月未予归还的行为。
其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仍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如期偿还;肆意挥霍所透支的资金,致使无法偿还;透支之后
逃逸、更改联系方式,躲避银行的
催收工作;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
债务的偿还;利用透支的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任何非法占有资金,拒绝偿还的行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构成恶意透支的判定,必须全面考虑持卡人的透支行为、还款记录、信用状况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