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
遗产继承所遵循的原则,具体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首先是
遗嘱优先原则,即当被
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后,应首要考虑依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
其次是平等原则,即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时,他们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均等;第三是照顾原则,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得到适当的照顾;
最后是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这意味着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
抚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而对于那些具备
抚养能力并有抚养条件但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境地。
至于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
法定继承,即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确定的继承人范围、
继承顺序以及
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其次是
遗嘱继承,即由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再次是遗赠,即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
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集体或
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
最后是遗赠
扶养协议,即扶养人需承担被扶养人的生养死葬责任,同时也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