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国家法律体系中,对于
逃税行为,称之为“
逃税罪”予以明确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凡具有相应
行为能力者,故意提供
虚假财务报告或故意不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导致其所逃税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占据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一定
罚金的
附加刑罚。
若涉案逃税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时,则会遭遇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处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在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追缴决策之后,纳税人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支付
滞纳金,并接受
行政处罚,那么其
刑事责任将不会被追究。
但请注意,如果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及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上述豁免条款将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