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解除或撤销
刑事拘留的做法在法律上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为它属于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必须按照
国家法定的程序来执行。在符合以下四类情形之一时,
司法部门才可依法对已经实施的刑事拘留给予解除或者撤销:首先,如果发生了事件事实模糊不清、
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且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仍然无法证明
犯罪嫌疑人存在
犯罪事实的情况;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那么其所受到的刑事拘留也应予以解除;再次,如果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也应当予以解除;最后,如果
被拘留者属于依法不应承担
刑事责任的人员,那么他们所遭受的刑事拘留同样应该得到解除。除此之外,任何关于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公安机关需要对事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重新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制作相应的报告,只有在获得上级机关的批准之后,才能最终做出是否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总而言之,无论是解除还是撤销刑事拘留,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程序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