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
合同效力的确立,需要审慎评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需要考察合同主体的资格条件,即双方
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结合同的合法权限。其次,对于预售方而言,必须先行获得由政府部门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如果未能获取该证件,则通常被视为无效;然而若是在提
起诉讼之前成功取得了该证书,那么便可以认定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再者,
合同条款的制定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不得违反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也避免出现因
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导致合同失效或者
可撤销的情况。除此之外,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倘若有任何一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使用了
虚假的意思表示,都可能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以上各方面的因素,并结合具体事件中的
证据和事实,从而能够更为精确地确定预售合同的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