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将电话卡提供予他人以进行诈骗的
违法行为,可能会触犯到我国
刑法中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假如在明知对方借由信息网络举行非法活动的前提下,依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协助,且情节恶劣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严厉惩罚,甚至有可能被判
处罚款。在面对这类情况时,我们应该尽早地向当地公安部门
投案自首,并且诚实地交代自己的所作所为,以便争取得到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机会。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积极地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线索和
证据。若在事件调查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对于他人实施诈骗的行为毫不知情,那么或许可以获得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还需要结合事件的诸多复杂因素,例如提供电话卡的数量、诈骗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