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下,构成了
近亲婚配的行为,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明确列为禁止之列,其婚姻关系亦因此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款,
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都被划为禁婚范围之内。以妹妹与姐夫这样的亲属关系来看,正好符合此项法律禁令。一旦经过法院判定确认存在上述情况,便应依规宣布该
婚姻无效。自宣告之日起,原夫妻双方将不再享有作为夫妇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关于
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置;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人
民法院依据保护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至于子女
抚养事宜,同样会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予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