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本身并未对律师与其
当事人之间的会面次数予以严格限定。实际上,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具体频率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事件的复杂程度、办案进度及监管规定等等。通常而言,若在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范围内行事,律师有责任根据事件实际需求,适时、全面地与当事人进行会晤,以便深入掌握事件详情、为其提供法律支持、拟定辩护策略等各项工作。只要这些行为旨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推进事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必要的会面次数理应得到切实保障。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每次会面过程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流程和规范性要求。